当前位置:首页 > 政解解读

关于《2022年银海区畜禽粪肥还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1 11:56 来源:银海区人民政府网 [字体: ] 打印文章
分享到:
 

关于《2022年银海区畜禽粪肥还田改革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粪肥还田利用奖补是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实施畜禽粪肥还田的土地确权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普惠制扶持政策。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福成镇作为2022银海区的试点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银海区畜禽粪肥还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单位。根据试点方案,银海区人民政府作为粪肥还田利用奖补发放的责任主体;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工作、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福成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 的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负责福成镇补贴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            

(二)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补贴面积的登记、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发放等程序,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1.资金来源和补贴标准。2022年实施畜禽粪肥还田补贴资金来源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取其中部分金额用于实施畜禽粪肥还田的奖补。2023年上级部门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有关涉农资金后,结合2022年实施畜禽粪肥还田情况(包括粪肥还田面积、粪肥还田数量等)而定,全区实施统一补贴标准

2.补贴方式。对于实施畜禽粪肥还田的土地确权农户,采取先实施还田行为再奖补的方式,农户在本年度实施畜禽粪肥还田,下年度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涉农资金予以奖补。

3.补贴条件。畜禽粪肥指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通过无害化处理,充分杀灭病原菌、虫卵和杂草种子后作为肥料还田利用的堆肥、沼渣、沼液、肥水和商品有机肥。施用固体畜禽粪肥改善地力的,每亩耕地施用量不低于200公斤;施用液体畜禽粪肥的,每亩施用量不低于2000公斤;同时施用固体液体粪肥的,按10公斤液体粪肥等于1公斤固体粪肥折算,未按规范标准进行处理的畜禽粪肥不纳入奖补范围。

4.补贴公示制度。由福成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20233月底前在实施粪肥还田的村委公示粪肥还田达到均施用量农户情况,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粪肥还田位置、粪肥还田面积、粪肥还田数量等,公示为期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福成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处置。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纸质文件呈报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以下称“区农水局”)审核。

5.奖补数据审核。区农水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和银海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实施畜禽粪肥还田面积、使用量等相关数据的审定,选择1-2个村的5-10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福成镇人民政府重新核实、公示

6.按程序报审和批复。福成镇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区农水局汇总和测算全区补贴标准,制定补贴方案,并会同区财政局联合行文报请区人民政府审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区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对福成镇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拨付申请进行书面批复,同时在补贴系统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7.及时发放补贴金额。区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福成镇财政所,福成镇财政所依据福成镇人民政府提供已审定的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及一卡通信息等资料,通过“一卡通”形式将粪肥还田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三)加强监管和指导。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粪肥施用量,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给予补贴,一经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农户实施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并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根据政策规定以及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对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确保补贴工作落到实处。

(二)充分利用宣传单、公示图片等形式宣传农民支持保护补政策,使每户农民及时准确了解补贴标准补贴金额。   

(三)严格依照程序落实畜禽粪肥还田施用量。

1.实施畜禽粪肥还田的农户需在每月25日前自愿携带户主身份证、土地确认证明和一卡通账号等材料到所在村委报名,村委会将本月参与畜禽粪肥还田农户的报名信息汇制成《粪肥还田补贴申报汇总表》,每月月底前逐级上报至区农水局审核

2.实施畜禽粪肥还田的农户,向所在村委会递交《实施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登记表》,由村委会汇总、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农户实施粪肥还田时,需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村民委员会有关人员到现场见证,并留存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含有农户(或第三方)施放粪肥、施肥地块、拍摄时间等要素的照片及施肥数量票据证明复印件等其他相关材料。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核实农户、耕地面积等信息,核实实施畜禽粪肥还田情况,并出具《登记表》审核意见,同时将畜禽粪肥还田情况上报福成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公示程序。实行补贴资金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相关文档

主办单位: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桂公网安备 45050302000019号桂ICP备10001879号网站标识码:4505030001

地址:北海市广东南路与新世纪大道交汇处 电话: 0779-3228337(银海区政府办公室)